2019年上半年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
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一年集中受理学位申请两次。现将2019年上半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取得东北师范大学相应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自考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按当年授予学位学分标准执行,学年制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网络教育: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选作学位论文成绩及格以上;
3.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学位外语合格证所有信息无误,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集中受理申请相关事宜
1.时间:2019年上半年开始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15344375558周老师
3.申请方式:
网络教育:由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组织申请,由学习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若所在学习中心已撤销,申请人可自行邮寄相关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
三、申请学位材料及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照片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必须按要求规格提交)。填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工整。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可在“吉林省学位考试网”上打印;
(4)网络教育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复印件,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缩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吉林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生成绩证明(圈示出6门主干课的成绩)。
打印或复印以上材料均用A4纸,按序号(1)-(4)排序。
特别提示:学位外语合格证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上的信息一致,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上一致,申请学士学位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否则不予受理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一律不退还申请材料,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授予学位责任自负。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因此,申请人必须网上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小二寸蓝底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大小必须控制在10K-20K以内,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册学位信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学位外语合格证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上的信息一致,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上一致,申请学士学位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否则不予受理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一律不退还申请材料,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授予学位责任自负。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因此,申请人必须网上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小二寸蓝底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大小必须控制在10K-20K以内,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册学位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