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进一步做好吉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20]1号),重新制定了《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实施,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更好地解决由于吉林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停考带来的遗留问题,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政策连续性,实现平稳过渡,特制定以下过渡办法:
一、过渡期限: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2010年至2018年间毕业的本科学生,在课程及论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以下外语成绩替代学位外语申请学位:
(一)网络教育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1.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非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 C》(艺术类专业),成绩 85 分(含)以上。申请重考仅限于2021年三次统考,每次统考报名前可通过学习中心向我校申请重考,2022年起不再受理毕业生因申请学位需要重新参加统考事宜;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 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 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简称 CET6),笔试成绩 400 分(含)以上;
4.已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学位证书。
(二)自学考试、函授(业余)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1.2021年12月31日前参加由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或由我校委托省内其他高校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 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 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简称 CET6),笔试成绩 400 分(含)以上;
4.已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学位证书。
(三)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业余)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1. 2021年12月31日前参加由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或由我校委托省内其他高校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语,成绩合格;
2.参加日语等级 n3(含)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三、在过渡期间内,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替代学位外语申请学士学位,暂不执行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取得时间距申请学位时间不超过5年的限制。
四、自2023年起网络教育毕业生用统考大学英语成绩替代学位外语申请学士学位,只认可在读期间统考成绩。
五、自2023年1月1日起,各类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本《办法》由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